投標邀請
(以下簡稱“招標代理”)受業主(以下簡稱“招標人”)委托,就2025省 法律顧問服務項目項下的貨物及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現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一、項目名稱:2025省 法律顧問服務項目
二、項目編號:ZKGS-ZB-20250233
三、項目概述:采購內容:本項目擬為省 本部、省寄遞事業部、省 及省寄遞事業部所屬各單位采購法律顧問服務供應商,合同有效期1年。
四、招標內容:本項目預算為42萬元,其中,常年法律顧問費預算金額為2萬元,省 本部法律糾紛代理服務費預算金額為20萬元,省寄遞事業部法律糾紛服務費用預算金額20萬元。常年法律顧問費用由省 辦公室承擔;省 本部法律糾紛代理服務費用由省 辦公室按照實際情況據實結算,省寄遞事業部法律糾紛服務費用,由省寄遞事業部按照實際情況據實結算。省 所屬各單位及省寄遞事業部所屬各單位有單獨服務需求時,另行簽訂專項服務協議,費用由案件需求單位(部門)按照實際情況據實結算。(詳見招標文件第五章《技術(服務)規范》)。
注:(1)投標人須以“包”為單位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并以“包”為單位提供投標文件。本項目不分包,共1包。
(2)最高限價:本項目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2萬元為固定支出,不報價,中標后一次性支付。法律糾紛代理服務費以《沈陽市律師行業服務收費標準(試行)》的收費標準為基準價格,本次采購報價單位方式為折扣(%),最高限價設定為70%。法律糾紛代理服務費結算價格=基準價格*報價(折扣)。
五、投標人資格條件:
1.被“信用中國”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供應商,被中國 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被業主列入黑名單且在有效期內的供應商,均無資格參加本項目的采購活動。
2.與郵政無投資關系且存在以下情況的,不得參加采購活動:郵政領導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郵政員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個人身份(組織委派的除外)擔任法人、董事長、總經理、監事的企業,以及郵政所屬工會或員工集體出資成立的企業。
3.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同一包的投標。
4.供應商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或合伙組織資格,取得司法主管部門頒發的執業許可證,通過最近一年的年檢。經營范圍須覆蓋本次招標所提及的服務內容。
5.供應商須具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能夠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6.供應商須不存在財產被接管或凍結或破產清算狀況,須提供2024年財務報表(至少含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利潤表等,加蓋公章)。
7.供應商規模須在100名執業律師(自有員工)以上(提供招標公告發布之前1個月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8.供應商成立期限不得少于5年。具有近5年內服務郵政、金融、快遞物流、電子商務等行業或大型企業的經驗。
9.供應商須3年內未受到監管機構處罰或行業懲戒。
10.供應商須為本項目設置法律顧問團隊人數不少于5人。團隊人員須具備律師執業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提供資格證書),團隊須配備一名項目總負責人,具備5年以上律師行業服務經驗(提供律師職業資格證書)。
11.供應商須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來,由擬派法律顧問團隊代理郵政、金融、快遞物流、電子商務、勞動糾紛的案件典型案例至少5例。
12.供應商須在沈陽市內具有辦事處或承諾中標后15天內在沈陽市內建立辦事處(如中標后不滿足承諾,招標人可取消其中標資格)。(提供購房合同(協議)或房產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協議),購買人或承租人須為投標單位)。
13.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轉包。
14.對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限制參與。
15.供應商須承諾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在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開立對公銀行賬戶,并指定該賬戶為雙方履行本合同進行業務款項結算的指定賬戶。
16.供應商知悉并認可關于服務內容、服務要求、結算方式、采購供應商管理及供應商黑名單處罰措施等內容。
六、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會員區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詳細了解項目情況請聯系如下人員:
聯系人:李楊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手 機:13683233285?
傳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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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編輯:china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