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阜平縣水毀公路恢復重建工程已由阜平縣發展和改革局以《關于阜平縣水毀公路恢復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代初步設計)的批復》阜發改【2023】468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阜平縣交通運輸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00%,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結算審計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2.1項目名稱:阜平縣水毀公路恢復重建工程結算審計 2.2服務期限:自簽訂合同之日起7日歷天內出具結算審計報告。 2.3標段劃分:本項目結算審計共分為五個標段。其中一標段:施工1標段;二標段:施工2標段和阜平縣水毀公路恢復重建工程河龍線至瓦窯至木橋公路;三標段:施工3標段;四標段:施工4標段和施工7標段;五標段:施工5標段和施工6標段。
2.2 招標范圍:對阜平縣水毀公路恢復重建工程施工1-7標段及阜平縣水毀公路恢復重建工程河龍線至瓦窯至木橋公路進行結算審計,并出具結算審計報告。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的資格要求如下: 3.1.1資質要求: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在人員、設備、技術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項目結算審計的能力。 3.1.2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履行合同的財務能力,提供對本單位財務狀況的承諾函(格式自擬),并對其真實性負責。 3.1.3信譽要求:未被“信用中國”(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index.html)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未被“中國 ”(http:///)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以開標當日現場查詢為準。 3.1.4其他要求:(1)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項目投標;(2)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微企業采購,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 號)和《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執行,所屬行業為:其他未列明行業。 3.1.5
3.2 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沒有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登錄成功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獲取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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